关于加强农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
所属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,维护公共安全,保障全体职工学生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实验室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化学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收集。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,严禁将无毒无害的废弃物、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混合收集。
2.农业技术中心已为实验室配置危险废液收集桶。各实验室按照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分类进行危险废液收集,废液桶内要留不少于10%的空间,严禁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装。
3.实验室废弃化学药品和玻璃容器等用专门容器收集,不得随意丢弃。
4.各学科组应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建立台账,登记化学名称(主要成分)、危险特性、学科组名称及房号、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。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物标签,与台账对应,并保持清晰可见。
5.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到限定容量后,联系服务中心协调回收危险废物,学科组交付废液桶后可继续领取新的废液桶,废液桶遗失者应按双倍价格赔偿。服务中心留存学科组危险废物交接台账。
6.具有剧毒、放射、麻醉、易制爆等特殊性质的危险废物,应单独报备,单独收集。
7.综合办公室(含党办)协调各类危险废物暂存工作,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。
8.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。
废物交接及废液收集桶领取联系电话:李老师86602934
综合办公室(含党办) 服务中心
2023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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